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有限公司35t鍋爐增容42t鍋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審查。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4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3個工作日內(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4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有限公司35t鍋爐增容42t鍋爐項目
建設地點:******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
******有限公司
編制單位:******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辦公室)
通訊地址:遼源市建豐路77號
郵 編:136200
項目概況:******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屬于備用鍋爐擴建項目。擬通過在爐膛內增加膜式水冷屏的方式,將現有1臺35t/h燃煤蒸汽備用鍋爐(1號鍋爐)增容至42t/h(發電量、蒸汽量和燃煤量均保持不變),涉及的輔助、儲運及環保工程均依托廠區現有。在嚴格落實環評報告表中各項環保措施的條件下,同意該項目實施。
項目建設必須重點做好以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一)嚴格落實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不新增勞動定員,不新增生活污水;鍋爐排污水回用于除灰渣及灑水降塵;脫硫廢水和化學水處理濃水依托東北襪業紡織工業園污水處理廠進行預處理。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鍋爐煙氣依托現有廢氣治理措施,除塵方式采用布袋除塵器,脫硫方式采用濕法石灰石石膏法脫硫,脫硝方式采用SNCR+SCR后,通過1根53米高煙囪(與現有一臺75t/h燃煤蒸汽鍋爐共用)排放。確保鍋爐煙氣中煙塵、二氧化硫及NOx的排放濃度滿足《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中對燃煤鍋爐超低排放限值(即在基準含氧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表1中的新建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須選用低噪聲機械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要求。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SCR廢催化劑換下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不暫存。鍋爐廢物(灰渣)、布袋除塵器產生的廢物(收集粉塵、廢布袋)及脫硫石膏等一般固體廢物均依托廠區現有灰庫、渣庫、脫硫副產物暫存處等一般固廢收集區進行暫存。危險廢物的貯存、轉移、運輸須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相關要求,防止危險廢物無序外排,污染環境。
(五)嚴格落實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時間,采取有效防塵、降噪、廢水收集處理、固體廢物處置等措施。
(六)制定并嚴格落實環境管理措施及監測計劃。按照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等有關要求,制定企業自行監測方案及監測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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