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京港澳高速公路粵境清遠佛岡至廣州太和段改擴建項目涉及110kV及以上電力線路遷改工程(清遠段)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清遠市生態環境局佛岡分局行政審批股,郵編:511600
聯系電話:******
傳? ? ? ?真:******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京港澳高速公路粵境清遠佛岡至廣州太和段改擴建項目涉及110kV及以上電力線路遷改工程(清遠段)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廣韶分公司 |
建設地點: | 清遠市佛岡縣石角鎮 |
環評機構: | ******委員會珠江水利科學研究院 |
項目概況: | “京港澳高速公路粵境清遠佛岡至廣州太和段改擴建項目涉及110kV及以上電力線路遷改工程(清遠段)”位于清遠市佛岡縣石角鎮。因110kV文佛線跨越京港澳高速,現狀#39-#41塔段的塔基位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擴建項目用地范圍內,為配合京港澳高速公路擴建需求,現需要對清遠市境內與京港澳高速擴建沖突的110kV文佛線進行遷改。 項目本次遷改工程主要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拆除工程、第二部分為新建工程、第三部分為導線更換工程。 1、拆除工程:項目拆除原有單回路鐵塔5基(#38、#39、#40、#41、#42);拆除原有線路N1-#39-#41-N6段導地線及其金具串,拆除線路0.941km。 2、新建工程:新建單回路鐵塔6基(N1~N6),其中耐張塔5基(N1、N2、N3、N4、N6),直線塔1基(N5);新建單回架空線路N1~N6長1.581km,新建導線采用1×JL/LB20A-300/40型鋁包鋼芯鋁絞線,地線采用2根48芯OPGW光纜,放線采用張力放線。 3、導線更換工程:更換N6-#44段導地線,更換長度0.526km,每相采用1×JL/LB20A-240/30型鋁包鋼芯鋁絞線,地線采用2根48芯OPGW光纜。 項目計劃于2025年12月開工,施工期約6個月,施工高峰期人數約30人;項目施工擾動總面積約0.9064hm2,其中永久占地約0.0743hm2,為新建塔基占地;臨時占地約0.8321hm2。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影響 項目施工期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開挖和施工臨時占地對土地的擾動造成的影響,以及因土地擾動造成的水土流失影響等。項目不涉及生態敏感區,工程施工期采取評價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后,項目施工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可接受。 2、環境空氣保護措施及環境影響 項目施工期廢氣主要來自于施工揚塵、材料的運輸裝卸、車輛運輸起塵、運輸車輛及作業機械的尾氣等。施工過程中擬采取以下的防塵、降塵措施:在施工場地內及附近路面灑水、加強材料轉運和使用的管理;車輛封閉運輸、車輛定期清洗、限速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施工車輛、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廢氣執行《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及修改單、《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術要求》(HJ1014-2020)及《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要求。采取上述廢氣防治措施措施后,工程施工產生的揚塵和廢氣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不大。 3、地表水保護措施及環境影響 施工期污水主要來自于施工人員的************居住地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對周邊水環境的影響較小。 4、聲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影響 施工期噪聲主要來自各種施工機械設備及物料運輸產生的噪聲。項目采用滿足國家相應噪聲標準的低噪聲的施工機械設備、設置圍擋、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等措施后,項目施工期噪聲排放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對周邊聲環境影響較小。 5、固體廢棄物保護措施及環境影響 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建筑垃圾(包括拆除的導線、桿塔、金具串等)、導線的廢包裝材料、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有限責任公司清遠供電局回收處理;導線廢包裝材料收集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本項目施工土石方在內部平衡,開挖與回填均在短時間內完成,臨時堆土控制在施工范圍內,無需設置專門的堆土場,無外運棄土。采取上述措施后,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不會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二)營運期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影響 項目為110kV架空線項目,運營期基本無生態環境影響。 2、環境空氣保護措施及環境影響 項目為110kV架空線項目,運營期無廢氣產生。 3、地表水保護措施及環境影響 項目為110kV架空線項目,運營期無廢水產生。 4、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針對運營期的噪聲影響,項目通過采取選用符合規范的輸電線路型式,加強架空線路與敏感點之間的樹木綠化,做好環境保護設施的維護和運行管理,加強巡查和檢查等措施;項目運營期輸電線路沿線聲環境質量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的2類、4a類標準,對周圍環境不造成影響。 5、固體廢棄物保護措施及環境影響 項目為110kV架空線項目,運營期無固體廢棄物產生。 6、電磁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根據報告分析,項目架空線評價范圍內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最大值均滿足《電場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頻率為0.05kHz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工頻電場強度限值4000V/m,磁感應強度限值100μT的要求;同時也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規定架空輸電線路線下的耕地、園地、牧草地、畜禽飼養地、養殖水面、道路等場所,其頻率50Hz的電場強度控制限值為10kV/m的要求,符合國家標準限值要求;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