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yi)、項(xiang)目相關情(qing)況
項目名稱(cheng):******大學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五大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采購項目(二次)
項目編號:2025ZS-QH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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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biao)(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招標(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25年10月(yue)21日
開標(采(cai)購)日期(qi):2025年11月01日(ri)14時00分(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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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成交(jiao))供應商
******有限責任公司
中標(成交)供應商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jiu)仙橋北路乙7號15樓(lou)7層
中標(biao)(成(cheng)交)金額:人民幣陸萬捌仟元(¥68000.00元)
主要(yao)中標(biao)或者成(cheng)交標(biao)的的名(ming)稱、規格(ge)型號、服(fu)務要(yao)求:五大管理(li)體系認證服務各項(xiang)需(xu)求,滿足采購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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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小組名單:何強(qiang)、汪曉梅、朱成富
******大學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地址:合肥經開區習(xi)友路5999號?
聯系(xi)人(ren):王老師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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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項目負(fu)責人:劉工?????聯系(xi)電話:0551-******
公(gong)告期(qi)限:2025年(nian)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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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大學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聯系電話:******。
二、質疑提(ti)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li)的情形
根(gen)據《中(zhong)華人(ren)民共(gong)和國政府采購法(fa)(fa)》、《中(zhong)華人(ren)民共(gong)和國政府采購法(fa)(fa)實施條例》、《安(an)徽(hui)省(sheng)政府采購供應商(shang)質疑處(chu)理辦(ban)法(fa)(fa)》等法(fa)(fa)律法(fa)(fa)規,現將質疑提起的(de)條件(jian)及不予受理的(de)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ying)(ying)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ying)(ying)當(dang)包括(kuo)以下內容:
1、質疑(yi)人的名稱、地(di)址(zhi)、郵編(bian)、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ren)名(ming)(ming)稱、項目名(ming)(ming)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you));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de)質(zhi)疑事(shi)項、基本事(shi)實及必(bi)要的(de)證明材料;
5、明(ming)確的請求及主張(zhang);
6、必(bi)要(yao)的(de)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zhi)(zhi)疑(yi)人(ren)為自然人(ren)的,應(ying)當由本人(ren)簽字;質(zhi)(zhi)疑(yi)人(ren)為法(fa)人(ren)或者其他(ta)組織的,應(ying)當由法(fa)定代表(biao)人(ren)、主要負責人(ren),或者其授權代表(biao)簽字或者蓋章(zhang),并加(jia)蓋公章(zhang)。
(二)有下(xia)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qi)質疑的主體不是(shi)參與該采購項目(mu)活(huo)動(dong)的供應商(shang);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chao)過(guo)規定時限的;
3、質(zhi)疑(yi)材(cai)料不(bu)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ce)等(deng)內容且未提(ti)供有效線索、難以(yi)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ying)商的投標文件詳(xiang)細內容(rong)質疑,無法提供合(he)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jin)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cheng)序的。
三、其他
(一(yi))成交(jiao)通知(zhi)書發出情況:
請(qing)中標(成交(jiao))供應(ying)商(shang)委(wei)派專人(ren)憑公司授權(quan)書(shu)(須攜帶身份(fen)證)到******有限公司領(ling)取中(zhong)標(成交)通知書。
特此公告(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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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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