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經開區地表水廠、宿州市第二水廠委托運營采購項目(二次)中標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EP-SZQT******
二、項目名稱:宿州市經開區地表水廠、宿州市第二水廠委托運營采購項目(二次)
三、中標信息
******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南京市鼓樓區漢中路180號星漢大廈
中標(成交)金額:0.91元/噸
評審得分:88.05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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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宿州市經開區地表水廠、宿州市第二水廠委托運營采購項目(二次) 服務范圍:宿州經開區地表水廠項目設計規模5萬噸/日,目前廠區及配水管網已施工完成,待與蘆嶺地表水廠共建段建設完成后進行調試運營,預計2025年下半年可進行調試。宿州市第二水廠獲批取水許可量約1.5萬噸/日,地表水廠投產后,宿州市第二水廠作為園區生活水源及化工園區備用水源,具體詳見服務需求。 服務要求: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 服務時間:本項目運營期限為8年,含一年運營過渡期。 服務標準: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
寧偉(組長)、張雪峰、胡昌德、段元杰、梁西陳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收費金額: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棟15樓,聯系電話:******。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經濟開發鞋城五路
聯系方式:0557-******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棟15樓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劉工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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