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鄉鎮站運維服務及光化學站運維服務采購項目中標結果公告
一、標段編號:EP-SZCG******A-重2
二、標段名稱:宿州鄉鎮站運維服務及光化學站運維服務采購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合肥片區井崗路68號自主創新產業基地7棟3層309-01室
中標(成交)金額:叁佰伍拾貳萬元整(******.00元)
評審得分:90.37?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 服務類 |
| 名稱:宿州鄉鎮站運維服務及光化學站運維服務采購項目(三次) 服務范圍:完全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服務要求:宿州市27座鄉鎮站(常規空氣六參數)運維服務及1座光化學站(含大氣臭氧探測激光雷達、MAX-DOAS、氮氧化物分析儀、臭氧分析儀、NOy分析儀等儀器)設備運維服務工作,服務范圍包括所有監測儀器、數據采集與傳輸設備、輔助設備、供電、空調、安防、站房等基礎設施的日常維護、質量控制、故障維修、年度檢修、檢定等工作。 服務標準:完全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
張雪峰(組長),王璐鑫,李亮,陳浩,蔡梅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按代理協議約定執行
收費金額:3.548 萬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棟15層,聯系電話:******。
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或以書面形式向******財政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宿州市生態環境局
地 ???址:宿州市淮河西路88號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棟15層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亮、孟蘋
電 ?話: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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