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杭州市第三社會福利院室外護欄及廊架更新項目的潛在響應人應在代理機構處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14時00分00秒(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杭州市第三社會福利院室外護欄及廊架更新項目
2.項目編號:RHGL-LA-2025-074-1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121026元
5.最高限價:121026元
6.采購需求:本工程為杭州市第三社會福利院室外護欄及廊架更新項目,位于杭州市上城區,工作內容包括室外護欄及廊架更新、地磚鋪設等。具體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購需求,成交單位1家。
7.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購人開工通知后30日歷天內竣工驗收通過并移交使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響應:¨是,t否。
3.落實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
t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t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承接,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無;
t有特定資格要求:(1)響應人須具備施工總承包企業市政公用工程三級及以上資質;(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3)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在響應人單位的市政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三類人員”B類證書。以上證書均須在有效期內。該特定條件的法律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響應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后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6.響應人如有更名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文件獲取: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雙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街道景杉路812號)處獲取,獲取采購文件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掃描件(若為委托代理人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須在有效期內;響應人報名表(原件,附后)。所有材料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余資格證明材料須于投標(響應)時提供,否則將按無效處理。
2、采購文件工本費:每套5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費用現場交納。
3、響應人如對采購文件有異議的應按采購文件規定的時間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購人(代理機構)可不予受理、答復。
潛在響應人應當按照規定方式獲取采購文件,未按照規定方式獲取采購文件的,不得對采購文件提起質疑投訴。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5年11月18日14時00分00秒(北京時間)
地點:******街道文一西路1218號1幢4******有限公司417會議室,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予以拒收。
五、響應文件開啟
時間:2025年11月18日14時00分00秒(北京時間)
******街道文一西路******有限公司417會議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響應人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采購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對采購文件需求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對其他內容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響應人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上級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2.本項目無需繳納磋商擔保。
八、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杭州市第三社會福利院
地 址:杭州市上城區天鶴路318號
項目聯系人(詢問):毛老師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文一西路1218號1幢4樓
項目聯系人(詢問):王杰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
質疑聯系人:仰麗娟
? 質疑聯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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