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公安局南山分局委托我司組織招標的“******公安局南山分局2025年警用裝備采購(項目編號:NSDL******99)”,現對本項目作以下更正: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NSDL******99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公安局南山分局2025年警用裝備采購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變更事項:□采購公告?■采購文件?□采購結果
變更內容:
四、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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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原參數 |
擬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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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摩托車頭盔 |
1、頭盔式樣: 頭盔為騎行揭面全盔和半盔。由殼體、緩沖層、佩戴裝置、面罩組成。 |
1、頭盔式樣: 頭盔為騎行半盔。由殼體、緩沖層、佩戴裝置、面罩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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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毒面具 |
★1.產品須符合《GB 2890-2009呼吸防護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1.產品須符合《GB 2890-2022呼吸防護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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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視野: 總視野不小于85%,雙目視野不小于76%,下方視野不小于39 °(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11.視野: 總視野不小于70%,雙目視野不小于55%,下方視野不小于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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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B/T2891-1995過濾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試驗方法》 ?中的有關規定。(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刪除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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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彈頭盔 |
1、防護范圍及級別要求:符合《GA293-2012警用防彈頭盔及面罩》中3級非金屬防彈頭盔的有關要求,1979年式7.62mm輕型沖鋒槍發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芯)在5m距離對頭盔進行射擊試驗,常溫狀態下5發有效命中情況下頭盔懸掛緩沖系統無零件脫落,頭盔阻斷彈頭且最大彈痕高度小于或等于8.5mm懸掛緩沖系統無零件脫落,防護等級為3級。(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1、防護范圍及級別要求:符合《GA293-2012警用防彈頭盔及面罩》中3級非金屬防彈頭盔的有關要求,1979年式7.62mm輕型沖鋒槍發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芯)在5m距離對頭盔進行射擊試驗,常溫狀態下5發有效命中情況下頭盔懸掛緩沖系統無零件脫落,頭盔阻斷彈頭且最大彈痕高度小于或等于16mm懸掛緩沖系統無零件脫落,防護等級為3級。(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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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盔殼阻燃性能:盔殼的外表面續燃時間≤0s,無穿透現象(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4.盔殼阻燃性能:盔殼的外表面續燃時間≤2s,無穿透現象(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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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側向剛性方面頭盔最大變形量≤6.0mm?殘余變形量≤1.1mm,盔殼無碎片脫落。(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5、側向剛性方面頭盔最大變形量≤20mm 殘余變形量≤7.5mm,盔殼無碎片脫落。(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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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耐浸水性能:常溫下浸水24h后,在有效命中情況下頭盔阻斷彈頭且首發彈著點的盔殼頂部彈痕高度≤7.0mm懸掛緩沖系統無零件脫落。(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6耐浸水性能:常溫下浸水24h后,在有效命中情況下頭盔阻斷彈頭且首發彈著點的盔殼頂部彈痕高度≤16mm懸掛緩沖系統無零件脫落。(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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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溫性能:受檢樣品在高溫( 55℃±2℃,恒溫3h)狀態下使用79式7.62mm手槍發射的51式7.62mm手槍彈(鉛心)在距離5M對防彈頭盔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前部的最大彈痕高度≤9.0mm(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7、高溫性能:受檢樣品在高溫( 55℃±2℃,恒溫3h)狀態下使用79式7.62mm手槍發射的51式7.62mm手槍彈(鉛心)在距離5M對防彈頭盔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前部的最大彈痕高度≤16mm(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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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低溫測試:受檢樣品在低溫(-25℃±2℃,恒溫3h)狀態下使用54式7.62mm手槍51式7.62mm手槍彈(鉛心)對防彈頭盔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右部的最大彈痕高度≤8.0mm(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低溫測試:受檢樣品在低溫(-25℃±2℃,恒溫3h)狀態下使用54式7.62mm手槍51式7.62mm手槍彈(鉛心)對防彈頭盔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右部的最大彈痕高度≤16mm(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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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彈衣 |
▲1.材料結構: 軟質,高性能聚乙烯材料,警用防彈衣防彈層結構依次為27層高性能聚乙烯材料 1層0.4mm(±0.05mm)芳綸機織布 2層PE UD布 1層0.8mm(±0.05mm)芳綸機織布 4層PE UD布 5mm(±0.05mm)EVA制成。 |
▲1.材料結構: 軟質,高性能聚乙烯材料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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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彈性能:≥3級,常溫狀態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芯)距離5m(彈速511-520m/s)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4.6mm。 |
▲4.防彈性能:≥3級,常溫狀態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芯)距離5m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7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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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浸水性能:常溫狀態下水下深度0.5m且浸水30min后,使用1979年式7.62mm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芯)距離5m(彈速511-519m/s)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4.6mm。 |
12.耐浸水性能:常溫狀態下水下深度0.5m且浸水30min后,使用1979年式7.62mm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芯)距離5m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7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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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溫性能:受檢樣品在高溫(55℃±2℃,4h)狀態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芯)距離5m(彈速511-520m/s)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2.9mm。 |
▲5.高溫性能:受檢樣品在高溫(55℃±2℃,4h)狀態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芯)距離5m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6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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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低溫測試:受檢樣品在低溫(-20℃±2℃,4h)狀態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芯)距離5m(彈速511-520m/s)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5.2mm。 |
▲6.低溫測試:受檢樣品在低溫(-20℃±2℃,4h)狀態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芯)距離5m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7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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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相對濕度:受檢樣品在70℃±2℃相對濕度,80%、240h,常溫下放置24h使用1979年式7.62mm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芯)距離5m(彈速511-520m/s)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5.3mm。 |
▲7.相對濕度:受檢樣品在70℃±2℃相對濕度,80%、240h,常溫下放置24h使用1979年式7.62mm輕型沖鋒槍和1951年式7.62mm手槍彈(鉛芯)距離5m進行槍擊試驗,有效擊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7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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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腳鐐 |
▲16.電子腳扣撞擊報警功能:電子腳扣鎖扣收到強烈撞擊應發出警報聲,距離電子腳扣1cm處報警聲級≥90.0dB(A)。(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16.電子腳扣撞擊報警功能:電子腳扣鎖扣收到強烈撞擊應發出警報聲,距離電子腳扣1cm處報警聲級≥80.0dB(A)。(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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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電子腳扣采用機械鎖,用配套的鑰匙開鎖,鎖扣防拔凈工作時間≥ 30min。(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17.電子腳扣采用機械鎖,用配套的鑰匙開鎖,鎖扣防拔凈工作時間≥20min。(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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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臂盾 ? |
4、質量:≤2kg; |
▲4、質量:≤2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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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防霰彈性能:常溫狀態下,使用霰彈槍和12號獵槍彈(裝填直徑1.75mm的10#彈丸)對警用防暴臂盾正面進行防彈性能試驗,槍口距離樣品10m,射擊1發, 防暴臂盾不應出現穿透現象。(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刪除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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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縮折疊鋼叉(腰腳叉套裝) ? |
▲1.結構:含腰叉及腿叉,由叉頭及叉桿組成。約束叉為折疊式,中間為合頁式卡扣組合,材質為航空鋁管。(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1.結構:含腰叉及腿叉,由叉頭及叉桿組成。約束叉為折疊式,中間為合頁式卡扣組合,材質為金屬不銹鋼或者航空鋁管材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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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腿叉尺寸:攜行長度1005mm±10mm,工作長度2000mm±10mm,叉桿握持部位直徑30mm±2mm,叉頭閉合縫隙17.6mm±1mm。(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3.腿叉尺寸:攜行長度1005mm±10mm,工作長度2000mm±10mm,叉桿握持部位直徑30mm±2mm,叉頭閉合縫隙17.6mm±1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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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腰叉尺寸:攜行長度1185mm±10mm,工作長度2305mm±10mm,叉桿握持部位直徑30mm±2mm,叉頭閉合縫隙51mm±2mm。(提供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要求說明第4點) |
▲4.腰叉尺寸:攜行長度1185mm±10mm,工作長度2305mm±10mm,叉桿握持部位直徑30mm±2mm,叉頭閉合縫隙51mm±2mm。 |
?
三、其他補充事宜
1、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本通知與原招標文件矛盾之處,以本通知為準。其余內容不變。
2、投標人有義務在采購活動期間瀏覽相關網站,在網上公布的與本次采購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投標人。
四、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公安局南山分局
地 址:深圳市南山區深南大道10388號
聯系方式:周警官 0755-******
2.招標機構
******有限公司
******服務中心(靠近北門)
監督舉報:0755-******、******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潘藝偉/張挺/陳少群
項目咨詢:0755-******、0755-******
投標報名:0755-******(總機)
4.相關項目信息查詢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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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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