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產300萬臺電熱水壺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審批機構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0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審批機構反映。
聯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號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廉江分局,郵編:524400
聯系電話:075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審批機構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有限公司年產300萬臺電熱水壺改擴建項目 |
建設地點 | 湛江市廉江市吉水鎮廉江市佛山順德(廉江)產業轉移工業園梧村垌片區B-06-04-05號地塊(即:廉江市龍華大道2號)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有限公司年產300萬臺電熱水壺改擴建項目位于湛江市廉江市佛山順德(廉江)產業轉移工業園梧村垌片區B-06-04-05號(東經110度14分53.380秒,北緯21度39分40.628秒),項目用地面積7918平方米,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項目改擴建后年產壺身300萬個、壺嘴300萬個、發熱盤300萬個、塑料配件300萬個、PP壺身200萬個,通過組裝以上產品形成電熱水壺300萬臺(其中PP塑料壺身電熱水壺200萬臺、不銹鋼壺身電熱水壺100萬臺)。項目生產工藝為:(1)壺嘴生產:開料→成型;(2)壺身生產:開料→折彎→焊接→沖壓→除油清洗→漂洗→烘干→拋光→沖孔→焊接成型→除蠟清洗→噴淋→漂洗、水洗→烘干;(3)底碟生產:開料→成型→除油清洗→漂洗→自然風干→釬焊→噴砂→檢測→拋光→抹粉清潔→檢驗→卷邊→檢查驗收;(4)塑料配件生產:混料→注塑成型→驗收→包裝→塑料配件(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混料);(5)經各工序生產的壺身、底碟、塑料配件與電源線、溫控器以及螺絲即組裝成項目的產品。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占總投資5%。改擴建后項目全廠勞動定員210人,均不在廠內食宿,年工作300天,五金生產車間及裝配車間每天1班8小時,注塑車間每天2班12小時。 |
環評機構 | ******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項目擬租賃現有項目所在廠區的廠房進行建設,該廠區內相關建構筑物已建設完善,無需進行土木工程施工,擴建項目建設過程的污染源主要為設備安裝的噪聲和設備的包裝廢料,設備安裝的噪聲只是短暫性的,經過墻體吸收和自然隔聲處理,再經距離衰減后,可達標排放;包裝廢料經分類收集可回收部分交由廢品回收站回收資源化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交有能力的單位收集處理,項目施工不會對周圍環境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二、運營期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營運期廢氣主要為機加工及模具修復、激光切割、拋光、釬焊、噴砂、抹粉清潔、投料、破碎工序產生的粉塵,注塑成型、模具清潔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表征)和惡臭。建設單位擬采取以下大氣污染防治措施:(1)機加工及模具修復工序、抹粉清潔、PP粒料投料、破碎工序均設置在封閉車間內,加強車間通風,其粉塵在車間內以無組織形式排放;(2)項目激光切割在封閉的設備中進行,只有進料處與外界連通,其余三面及頂部圍閉,切割產生的金屬粉塵經激光切割機自帶的布袋除塵器進行收集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3)環保拋光機拋光粉塵均經拋光機自帶濕式水膜吹塵器進行收集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其余拋光機均自帶布袋除塵器,拋光粉塵經拋光機自帶的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并加強廠房內的通風處理;(4)設置移動式焊接煙塵凈化器對對焊接產生的焊接煙塵(含錫及其化合物)進行收集處理,經收集處理后的焊接煙塵于車間無組織排放;(5)項目噴砂機與布袋除塵器直連,噴砂產生的粉塵直接進入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無組織排放;(6)噴砂機直連布袋除塵器,噴砂產生的粉塵直接進入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無組織排放;(7)擬于注塑機的產氣部位安裝集氣罩,并在四周設置進行圍擋,對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有機廢氣及惡臭)進行收集,經“水噴淋塔(含除霧層)+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DA001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營運期廢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冷卻塔排污水、生產廢水(環保拋光機水簾噴淋柜廢水、水噴淋塔更換廢水、超聲波清洗線及除油清洗線產生的除油后及除蠟后的清洗廢水)。建設單位擬采取以下廢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及廉江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的進水水質標準較嚴者后進入廉江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2)環保拋光機水簾噴淋柜廢水、水噴淋塔更換廢水、冷卻塔排污水、超聲波清洗線及除油清洗線產生的除油后及除蠟后的清洗廢水進入項目自建廢水處理站(處理工藝:pH調節池+混凝沉淀池+氣浮池+砂濾池,處理能力:3 噸/小時)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及廉江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的進水水質標準較嚴者后進入廉江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營運期噪聲主要為設備運行噪聲。建設單位擬采取以下噪聲污染防治措施:(1)對設備采取防震、減振、消聲或隔聲措施;(2)在設備與基礎之間安裝減振裝置;(3)總圖布置將高噪聲源遠離廠界和敏感點,通過距離衰減降噪;(4)加強設備維修保養,避免異常高噪聲;(5)合理安排生產時間,避免休息時間操作高噪聲設備;(6)采用低噪設備;(7)將風機、泵類等機械設備置于室內,并安裝隔聲罩;(8)設置隔聲門窗并附吸聲材料。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邊角料、廢雙飛粉、廢石蠟、廢砂輪及廢麻輪、機加工及模具修復沉降金屬粉塵、激光切割/拋光除塵金屬粉塵、環保拋光機水簾柜沉渣、噴砂除塵金屬粉塵和廢包裝袋)、危險廢物(包括:廢活性炭、廢機油、廢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除蠟劑及廢包裝桶、液壓油廢包裝桶、模具清潔劑及除銹劑廢包裝瓶、廢水處理污泥、除油槽及除蠟槽廢槽液)以及生活垃圾等。建設單位擬采取以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1)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建設一個面積10 平方米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危險廢物經收集后分類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危廢資質單位收集處置;(2)建設一個面積30 平方米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區,采取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措施,注塑邊角料經破碎處理后回用于項目生產工序,廢雙飛粉、廢石蠟、廢砂輪及廢麻輪、加工及模具修復沉降金屬粉塵、激光切割/拋光除塵金屬粉塵、環保拋光機水簾柜沉渣、噴砂除塵金屬粉塵和廢包裝袋收集后交有能力的單位處理;(3)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5.其它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措施預防對地下水、土壤的污染及做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配備,加強員工教育培訓,定期防火安全檢查,設置火災報警、自動噴淋、室內消火栓等,廠區周邊設10厘米截留漫坡,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演練;(3)設備保養、定期維護,定時記錄與檢查,專人巡視,一用一備風機,故障立即停產維修;(4)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更換,加強巡檢以及時排查安全隱患。(5)生產廠房門口設置10 厘米高漫坡以可截留事故廢水。 |
公眾參與情況 | 我局從該項目環評受理至今,沒有收到任何公眾的反饋意見和建議。 |